东莞多项新政正式实施!精准惠及每一位扎根东莞的市民!
东莞新闻 2026-07-02 08:16

7月1日起

东莞多项新政正式实施

涉及无偿献血优待扩容、

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老年助餐服务全域提质等方面

一系列暖心举措

精准惠及每一位扎根东莞的市民

东莞扩大无偿献血优待范围

全家受益

自2026年7月1日起,东莞将无偿献血者就医“六优先四减免”优待政策实施范围,由原有7家试点公立医院调整扩大至全市所有二级以上临床用血医院。

1、优待服务医院

2、全国献血者均可享,覆盖范围广

优待服务覆盖全国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只要在国内依法设立的血液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中心血站及其分支机构、中心血库成功捐献全血、血小板或造血干细胞,均可凭全国电子献血证或纸质献血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凭“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原件或电子版)和本人有效证件,在东莞实行的优待医院专门窗口办理登记,录入优待对象信息后,进入优先通道,享受相关优待服务(操作流程以医院具体指引为准)。

3、 “六优先”畅通就医路,省时又省心

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就医的前提下,无偿献血者将享受“六优先”服务,涵盖优先挂号、就诊、检查、取药、住院、用血六大环节。优先用血权益更显温情,不仅保障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也可按献血量共享用血优先额度,无论献血记录在省内还是省外,这份守护始终在线。

4、“四减免”送上真优惠 实惠看得见

“四减免”政策则为无偿献血者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优惠,让奉献爱心的人收获更多实惠。

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在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外)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粤卫规〔2020〕5号)执行。献血者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1)无偿献血者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2)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3)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4)无偿献血者在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外)献血,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5)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外)献血者在住院期间产生的血液费用可在出院时直接减免;深圳市、省外献血者可在“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办理用血费用减免。

体检优惠

无偿献血者凭全国电子献血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到优待服务医院体检,体检套餐可享受八折优惠,每年限1次(具体体检套餐由各优待服务医院制定)。

免费停车

无偿献血者本人在优待医院就医时,可享受院内就诊免费停车服务。(根据各优待服务医院的操作指引执行)。

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特需门诊除外)

累计献血4000毫升(或20次)及以上的无偿献血者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可在优待服务医院专窗办理门诊诊查费减免,(根据各优待服务医院的操作指引执行)。

我市企业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服务

将迎大变革

从今年7月1日起,东莞企业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服务由原先的“人工申请”模式,全面升级为“无感智享”服务,实现零材料提交、线下零跑腿、无需主动申报。

符合规定的津贴将按规定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本次流程优化后,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住院联网结算的,结算完成5日后生育津贴将按月发放,直至对应津贴全部发放完毕。

“免申即享”符合范围

同时符合下述全部条件的参保人,生育津贴将按规定直接拨付至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1、企业职工生育日期在2026年7月1日(含当日)及之后;

2、参加我市生育保险,且分娩日期前6个月已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

3、在东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住院(顺产、难产、剖宫产)并且现场结算生育医疗费的;

4、本次怀孕生育胎儿数不超过2孩。

生育津贴标准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发放流程

依托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住院结算数据与医保系统互联互通,生育津贴实行免申即享模式。参保人员无需提交申请,由医保经办机构全程自动经办。审核完成后,医保经办机构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按月直接发放至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热点问答

1、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是否还需要单位同意和盖章?

答:自2026年5月1日(含当日)起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企业职工,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时填写《信息采集表》无需经用人单位同意和盖章,在账户信息一栏填写生育职工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

2、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可以申请拨入个人其他账户吗?

答:不可以,系统自动匹配参保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津贴。如参保人没有办理社保卡或没有开通金融账户等情况,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需主动申领生育津贴。

3、2026年7月1日之前生育的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如何办理?

答:生育日期在2026年7月1日之前的企业职工,仍需个人或者企业主动申请办理生育津贴。

4、生育津贴和职工工资可以重复领取吗?

答:不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5、职工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的关系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年7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公布,根据2022年12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修订)第十七条,“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第三十四条,“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生育保险待遇及损失赔偿等方面争议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资相关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工资管理部门。

计划生育、在外市医疗机构分娩等不符合免申即享范围的情形,暂不适用“免申即享”模式,参保人仍需通过线上(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自主申领生育津贴。

东莞15部门联合出台方案

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题

老有所养、食有所安,是民生幸福的重要底色。针对老年群体就餐难题,由东莞市民政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东莞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持续至2029年6月30日。

根据《方案》,到2026年底,“和美社区饭堂”实现32个镇街全覆盖;到2027年底,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形成“莞式助餐”服务格局。

按照“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要求,东莞构建“1+N”老年助餐服务网,各镇街(园区)至少打造1家“和美社区饭堂”,再结合老年人口分布和实际需求,建设N个助餐服务场所,力争逐步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1家老年助餐点。

针对城乡老年人口分布差异,推出企事业单位食堂、持证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社会餐饮门店、养老机构延伸、农村邻里互助五类供给模式。

本次新政通过建立“企业让利+政府补助+慈善资助”三重减负机制,让东莞满60周岁老人均可享受基础优惠。

就餐补贴实行分类保障:

在机构扶持方面,遴选为“和美社区饭堂”的机构,由所在镇街(园区)给予每家不低于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助按照年供客量分档,由市级福彩公益金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

这些新政

不仅为每一位扎根、奋斗、生活在东莞的市民

带来切实便利

更让东莞的城市温度可感可及

让“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城市战略目标

在民生福祉的持续提升中

一步步变为现实

    黄佩玲 小编
    2026-07-02 08: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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